慾望,解放與成長--DeepFake色情片

這幾天台灣社會一個熱門新聞是deepfake技術下的名人色情片。

網紅小玉事件

媒體上傳播的輿論,主要是感到強烈受侵犯、不能容忍。而政府也跳出來表示將在一個月內針對這種新型態犯罪修法。

而台灣的媒體輿論反應,似乎也跟上國際潮流。

一支影片毀人一生!濫用deepfake新型犯罪有多可怕?受害者又該如何自保?【TODAY 看世界】 | TODAY 看世界 | LINE TODAY

湯姆和麥有了一段對話

湯姆,pre婚權時代同性戀

麥,異性戀媽媽

麥:

感覺是好事,
人人可以當A片主角,所以,其實就表示,不管看到什麼都不用太認真。
反正都可能是假的,既然存在很高比例的虛假,怎麼會有人受害呢?
這樣反而就算真的被曝光,反而比較不會受害吧?因為假的可能超過真的,
所以,如果更多人去亂用,
反而大家覺得都是假的,就算真有人被偷拍,也可能當成假的,不是更不會受害嗎?

湯姆:
我也覺得台灣媒體的討論太民粹(也許誤用這詞)
迎合主流反射式情緒和價值而不細辨反思

侵犯肖像權,有
侵犯隱私,沒有,因為是假的,而且大家都知道是假的(小玉事件)
沒理由特別因為改成A片就另罪重審
散佈A片已經有專門的法了
若要主張被性騷擾,這個可以有限度有條件的同意

從有網路開始,就一直可以搜尋到明星P圖的色情照了
性幻想/意淫也要管控,太過了
而且如果在影片上打浮水印標注是deepfake製作,要特別入罪的論述就又得更扭曲了

麥:
可以不打deepfake製作浮水印嗎?
我倒覺得很多人被製成A片挺好的,
這真是自己覺得被侵犯感覺的挑戰,對人其實還不錯。

湯姆:
你這是很挑戰的學習啊。
我不是主張需要打浮水印,
只是浮水印點出這種被冒犯的虛假或過度放大/正當自己的界限

我到現在看到電影裡面可愛的明星,都還是會去Google他的名字+nakekd
就可以看到裸照
有的一看就知道是假的,有的是某些電影的真實畫面
性幻想也被規範,無法接受

小結

我們的社會需要更多的思辯空間,在公共輿論與政策尤其重要。

看似湯姆和米對事情有近似的主張,但這對話也反映出兩人的差異
一個是從慾望出發而成長解放
另一個是朝向成長解放而接受慾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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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志慾望被主流性道德所不容,要否定自身慾望,還是挑戰主流性道德,成長解放,真好!
主流性道德養大,禁錮的慾望,通過成長解放,得以被自身接受,真好!

這就是米薌說故事療癒的想法呀!同一個文本,讀出自身的味道,而產生了慾望、解放與成長-Deepfate色情片這個文本呀!
而我閱讀了文本,書寫了這篇文本,推進並整理了自己的想法,感覺真好!

媒體的報導,持有一個絕對正確的價值角度:

「如果你的臉,被使用在裸露的、性愛的影片當中,你覺得被侵犯,是理所當然,無庸置疑的感受。」

那麼,我們是不是應當去思索:

“感受”是這麼個人、這麼獨特、這麼難以言說與分享(俗諺:如人飲水冷暖自知),居然可以當成是應該理所當然、一致、正確…

所以,如果你覺得沒有被侵犯,你可能犯了大忌,什麼大忌呢?

試想一個女孩,大聲說:我覺得我的頭像被這樣使用,其實挺有趣的,感覺很有創意,我可以挑選一下男主角是湯姆克魯斯或者李敏鎬嗎?

會造成什麼樣的效果,大概就可以想像,犯了什麼大忌。

所以,我們的社會,將性、慾望、情感…使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規約、強制,使得媒體可以這樣毫無疑問地認為,40億女性會深陷危險之中?

麥提出了一個量變造成質變的想法,大量的人被換臉,所以,不存在人們相信那會是真實的影片。

如果你的臉被使用在色情影片當中:

你的被侵犯感,是什麼呢?

1.是你的臉跟那樣的故事、情節、動作結合,難以忍受?
2.是跟你的臉結合的那個身體不足夠"美好",感覺不舒服?
3.是對於赤裸的性愛本難以接受,居然還使用自己的臉,簡直塌天了?
4.是覺得自己可能成為別人慾望投射的對象,而感到不舒服?
5.
6…
7…

應該存在很多可能性吧?

是真得感到被冒犯,還是覺得"應該感到被冒犯"才是"正確的感覺"呢?

很多的可能性才是比較貼近“感覺”多元的特性吧?(統計不正是為了處理各種不同的可能性而存在嗎?)
而這麼多的可能性,才是媒體報導應該造成的效果,而不是單一、宰制、毋須思考的簡單邏輯讓閱聽者長期吞嚥!

可以思辨自身不舒服的感受,對自己的身體、性愛、親密關係…會更有意識,也更能彼此理解吧?

彼此理解,包含自己的意識與身體感受的彼此理解、自己(主體)與愛人(客體)間,情感、慾望、性愛…的理解。

我們可以設想幾種情況,幫助我們釐清自己:

一、如果同班同學有人將你視為性幻想的對象,但,並不讓人知道,你就沒有機會感覺被冒犯,不是嗎?
如果他將這樣的性幻想告訴你,你才有機會去思考:我是不是覺得被冒犯了?
而答案應該也不是人人相同、單一、正確的那個吧?(太不合乎常態分配了!)

二、如果一個公眾人物,被許多不知名的人,視為性幻想的對象,他自己知道嗎?
譬如:林志玲、波多野結衣…
而成為不知名的他者性幻想的對象,他們會不會不舒服?有沒有標準、應該的答案呢?

三、如果你的親密伴侶,存在其他(你以外)性幻想的對象,你的感覺是甚麼?假設你們是合法夫妻,你覺得合法夫妻應該具有規約對方性幻想的權力嗎?

你想過:可能親密伴侶之間,**可以溝通關於彼此有其他性幻想的對象,是一種關係更加靠近,更加理解的可能性嗎?**未必會對你們的婚姻,或者性愛產生威脅嗎?當然,如果各自想將性幻想視為各自很隱密,親密關係間的神秘感,也是很棒的選擇!

在我們社會當中,確實還存在一群,沒有條件結婚、難以尋找性的對象、一夜情、廉價性交易…都有困難的人,對於他們而言,性是一定程度奢侈的活動,慾望卻無所不在

如果弱勢邊緣至此,屬於他們的性幻想,我們社會可以給予一點容身的空間嗎?

性和情感本就存在一種曖昧模糊元素。
不同主體不同情境都有差異,而這差異又反映了什麼,這都值得細究分辨。
探究這樣經驗,才能讓認識與力量長在自己身上,
而不是套用主流所謂應該要有感受而讓自己弱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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